西双版纳

西双版纳有省纪委后台的小学教师让我这

发布时间:2018-7-3 17:42:12   点击数:
正义云南   我是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教育局原纪委书记吉永彬,于年10月17日被撤销党内职务,现我要借助这个平台向你们申诉我自己的冤屈!   被撤销党内职务的来龙去脉:勐腊县二小周芳惠利用其教务主任职务之便,开办有偿辅导班,每月每生收取元不等的辅导费,所谓管吃,管住,管作业,被居民、家长举报。我作为县教育局纪委书记不可能面对这样的举报而置之不理,只能按上级的批示和相关规定查办。在调查过程中,她就扬言:“你一个小小的教育局纪委书记,官不大、普不小,算老几?她县纪委、州纪委乃至省纪委都有人,表示要反告我”。当时我局只是对她作批评教育,未作其他的任何处理。不久她又入股私立幼儿园“花儿朵朵”,又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各种手段收住学生,并高额收费,居民和学生家长又把她举报到省、州、县各相关部门,省厅又给我局下了督办函,查处任务又落到县教育局纪委手上,我代表教育局又组织人员去调查,经调查举报内容都属实。正当局纪委、局班子研究如何处理时县纪委介入此案,县纪委调查后,一份《经调查举报内容不属实,初核了结的报告》,否定了县教育局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讨论稿),我局只能本着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上报,无奈搪塞州局和省厅,从中我就感到周芳惠真的有后台,并且有相当的地位和权力,明显的违纪违规行为都能摆平。   之后,周芳惠就靠着这一关系势力反告我,并且召集了她的伙伴多次举报,举报分为两种内容:一种是投递到省教厅的举报,主要告我对她的违纪行为查处的问题,经教育局纪委召开会议对她的举报进行研究,认为无一问题属实,全属诬告陷害(材料附后)。我写了说明,纪委成员作了修改,局长、书记审阅,交到县纪委;另一种是搜出我工作中的一些不是问题的问题,分别举报到县、州纪委,依靠这一关系势力来把我整下台,毫无阻挡地开展她的有偿辅导行为,谋取家长的钱财。她举报我的诸多问题经查证后被否定,唯有两条:一是我在年时县内招教师,我受组织的安排,设为监督员,公告发出后,我有两个外甥女按正规程序报名参加了考试,其中一人被录取,一人落榜,而我没有意识到主动回避,这点我有错,已经写了错误认识。当时我们负责招考的全部人员都是采取全封闭、隔离,我不参与出题、监考、评委、改卷,只是履行监督职责。在第四纪工委岩腊书记的带领下顺利完成了招考任务,没有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和不良影响;二是我家有一台麻将机,现已经破旧,主要是供家庭娱乐,因我家姐妹较多。周末或节假日,有时会有朋友、同事、邻居来娱乐,但不是经常,这种现象在全县干部职工中普遍存在,她却把“蚂蚁”说成“大象”,组织上对我作出了撤销党内职务的过重处理,对此,我认真分析了《党章》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及《中国共产党纪侓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对照自己的过失和错误,非常不服,并且向县委、县纪委提出了申诉。我认为这是她所谓的后台在指使,不然为什么局纪委不查处她时不举报?为什么在教师招考时,在网上对录用名单公布期间没人举报?为什么明明查实过的事实,县纪委介入后又被否定?为什么我接到举报去查处她违纪的行为时把两年前的事翻出来反告我?而组织的苗头却只指向我?对她的行为又是那么纵容。查处她,我是在履行我的工作职责,是组织行为,是集体行动,纪委工作本来就难做,像这样靠势力让组织对她的行为置之不理而对我的错误从重处理,难道当中就没有蹊跷?我希望上级组织一定给予明查!   一、希望明查周芳惠的所谓后台,并能得到应有的惩处。这是内外勾结,共产党内部的蛀虫。我相信,自古以来都是邪不压正,特别是在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今天,决不允许出现办人情案、关系案。   二、希望明查周芳惠违规开办辅导班,在职入股参与私立幼儿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家长钱财、公然与九年义务教育实行零收费规定作对抗的恶劣行为,并给予一定的处理。现在,她表面上在检查中写到:“悬崖勒马、已经退出股份”,经了解依然在暗中操作,且越来越嚣张,周芳惠在勐腊县二小一手遮天,二小教职工怨声载道,因为有领导撑腰,教职工投诉无望,部分教师受不了只好借各种渠道调出二小。原任二小副校长(2人)也因对周芳惠嚣张行为无奈而愤而辞职或改行。周芳惠的事情及在学校的表现县二小大部分教师都知晓,你们可以暗中走访二小教职工,如果去问学校主要领导,这事肯定不了了之。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管理,整治师德师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要求上级给予明查!!   举报人:吉永彬   年10月25日   附:信访件、督办函、周芳慧的检查、处理决定、初核了结报告、申   诉说明、上报的相关材料等。本人联系

1、如何曝光违法违规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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