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 >> 旅游景点 >> 西双版纳警方重拳出击整治摩托车电动车
警方提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逆向行驶和超载的违法行为,罚款元,记3分;对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处予20元至50元的罚款。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停车的违法行为,对驾驶员一律处予记12分、罚款元的处罚,如果是客车和货车驾驶人,将罚款元、记12分,驾照将降级;如果是营运车辆,交警部门还会抄告客运单位,让其受到单位的内部处罚。
主办单位/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来源/西双版纳州电视台本期监制/赵锦丽编辑/张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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