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

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

发布时间:2020-10-9 9:09:4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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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公告

点击上面“蓝字”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年西双版纳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幼儿园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22名(实行人员总量管理)、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合计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报考人员可通过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查询。   网址: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招聘范围和条件,由各县市各部门根据当地和岗位需要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详见附表中各岗位专业要求和招聘条件)。   其中:军人随军家属,是指驻西双版纳州部队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新进人员年龄为18—35周岁,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年9月1日。   7.自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8.实施“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措施。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将取得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济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等7项职业资格证作为限制性条件。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后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若未取得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吸毒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报名官方网站和网址将于报名开始前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公告(网址:)。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官方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登录报名官方网站→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8:00;   3.网上交费时间:   年9月24日9:00至9月28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年10月20日9:00至24日10:30。   5.笔试时间:   时间:年10月24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具体日期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报名考生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年9月28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年10月24日8:30前登陆报名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开考比例(明确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0月10日前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网址:)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公布。   (网址:)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年版)(见附件)。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型为综合管理类(A类)。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的公告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方能开考。   (四)各项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二)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疑。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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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监督-、。   附件1: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年版).pdf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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