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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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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我中心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02
竞争性磋商概况
2.1项目编号:BNCG(磋商).2采购内容:保安服务,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3总体要求(1)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具有直接指挥权和决定权。(2)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保安员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初中以上学历,白班(8:00—18:00)政务大厅值班人员要求45岁及以下,白班(8:00至18:00)停车场值班人员、晚班(18:00至次日8:00)及休息日可放宽到55岁。(3)供应商的保安员要遵纪守法,文明执勤,无违法记录。按岗位要求,为保安员配备规范的保安员服装及头盔、警棍、防刺服、对讲机,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讲普通话。(4)供应商必须保证派驻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年人员流动率不得高于10%,同时提供人员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给采购人审查备案。(5)所有保安人员均保证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上岗证》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均需持《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上岗。(6)供应商须与保安员签订用工合同,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的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保安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7)提供服务过的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复印件。(8)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保安管理师》。2.4采购预算金额:.00元(大写:叁拾陆万玖仟陆佰元整)2.5服务期限:12个月(年11月1日—年10月31日止)2.6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50%的费用,供应商在收到第一笔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办理履约保证金.00元(叁万元整)。剩余50%款项由采购人在年年内完成支付。若供应商没有违约、违法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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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完成该项服务的能力。(2)具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投标服务类内容。(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供应商承诺,未聘用过曾被强制隔离戒毒、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等不符合保安员要求人员从事保安工作。(提供承诺函)(5)供应商承诺自年1月至今期间,该公司不存在因管理不善导致同一采购单位发生2次及以上被盗事件。(提供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3提供自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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