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西双版纳两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0-12-5 9:45:30   点击数:
近日,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前往中老边境磨憨镇尚勇中学开展刑事案件巡回审判,公开审理被告人李某、孙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年3月11日,被告人李某受朋友王某华所托,将没有合法出入境证件的王某亭用电瓶车运送过曼庄边境检查站至自己家,后被告人孙某贵驾驶汽车载张某来到李某家,张某给了李某元人民币后接上王某亭往老挝方向行驶,行至老挝边境检查站附近,王某亭下车,企图走山路逃避老挝边境检查进入老挝国内,在途中被老挝警方抓获后移交中国曼庄边境检查站。

为维护国家对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惩罚犯罪,根据二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孙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二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宣判后,法官以案释法,根据磨憨镇地处中老边境的实际,结合典型案例向旁听人员普及妨害国(边)境管理、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等跨境违法犯罪案件法律知识,动员群众共同参与到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来,维护边疆稳固。磨憨镇派出所随后开展法制讲座,教育群众深刻认识跨境违法犯罪的危害和法律后果,自觉抵制各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举报、提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全民参与、共同营造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勐腊县法院刑事审判员额法官李进学认为,勐腊县人民法院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勐腊县地处边境地区,国境线长。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或者偷越国境,是对我国国境管理秩序的侵犯。请大家自觉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法规,切莫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

来源:西双版纳手机台、西双版纳发布

编辑:杨莉

审核: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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